吉林省卫生厅2011年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卫生院的支持力度,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缓解城乡卫生人力资源分配不均的现状,实 现城乡卫生事业统筹、协调、快速发展,卫生部、财政部决定在我省开展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依 据卫生部、财政部和《吉林省卫生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1年度吉林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相关待遇 (一)服务期间,中央财政对招聘执业医师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省财政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补助,用于招聘执业医师的工资收入。 (二)招聘医师在服务期间,符合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按有关政策规定申报评审(考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鼓励和支持招聘执业医师参加各类业务培训、进修和短期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在招聘执业医师的5年聘任期内,应优先安排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或培训。
七、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自愿报名。个人登录省卫生厅网站,下载打印《吉林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项目应聘执业医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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