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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简章)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1

为满足我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公务员和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09、2010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且服务期满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项目生”)。

3、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3年3月5日以前,1975年3月5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3月5日以后出生);

对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的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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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1、一般职位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

2、加试科目职位考生的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

公共科目笔试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

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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