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个别岗位放宽至大专。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非沪籍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A类人才居住证。6、具体专业、职位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日9:00至5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在报名期限内(上午9:00-11:15,下午13:45-17:00),前往安西路37号(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现场报名时,报考者请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三份(在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最新公告栏下载)。
3、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和职位的资格条件选报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或多报岗位视为报名无效。
4、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阶段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5、报考者可在2013年6月20日至23日,登陆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最新公告栏查询准考证领取方式。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式分为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
3、笔试定于2013年6月30日(周日)下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自行登陆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最新公告栏查询。
5、按招录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同时须达到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长宁区本次招聘笔试平均分),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确定。
6、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前招考机关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所填报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自然替补。
7、招考机关将根据岗位报考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岗位调剂报名,有关信息将在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最新公告栏公布。
四、体检、考察、公示及录用
1、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按招录岗位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经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招考咨询电话:22051112,22051114
联系人:马老师
2013年上海长宁区事业单位招录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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