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埔区妇幼保健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不限性别年龄。
二、专业、技术资格:影象技术专业,初级或以上资格(新毕业生不要求),不限工作经历,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待遇:按本院合同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合同期暂定一年。
现按要求将有关信息公告。有意者请于3月20日前联系院办公室。提交资料: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无则免交),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82101500 刁小姐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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