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招聘人员
招聘以下岗位人员。医学紧缺人才专业:骨科、妇科、儿科、耳鼻喉科、麻醉科(一)领军人才:1、年龄小于55周岁,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5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身体健康;2、在公共卫生、临床医疗和医学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二)学科带头人:1、年龄小于55周岁,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3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身体健康;2、在临床工作中有一定实践经验,并在本专业领域处于本市领先水平;临床医师专业:内科(各临床专科)、普外科、骨科、妇科、重症医学科、眼科、耳鼻喉科、感染科、肿瘤科、中医伤骨科、中医针灸科、皮肤科、儿科、口腔科、麻醉科、病理科、超声科、放射科、康复医学科等若干名要求:研究生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通过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2年以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可优先考虑。放射技师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具有2年以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取得放射大型设备上岗证者可优先考虑。检验技师大学本科学历(全日制),临床检验或检验技术专业,应届毕业生。财务会计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会计学专业或财务管理专业,应届毕业生,本市户籍。医疗设备维护工程师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医疗器械维护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45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经验。行政管理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管理类专业;中共党员;应届毕业生;具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办公自动化操作及档案文书管理能力。1、凡通过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的住院医师,一经录用即可纳入事业单位编制;2、经我区卫生人才办公室评估考核后列入紧缺医学人才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成绩优异的人员,将享受相应的专项科研经费资助和生活补贴等优厚待遇(待遇面议);3、目前已获批市局级及以上课题者一经录用,即可纳入静安区卫生系统“十、百、千”人才工程培养对象,同时提供专项科研资金资助。符合上述岗位条件的意向人员,请将个人简历(附近照)、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邮寄至http://www.sdsgwy.com/静安区中心医院(请注明:应聘***专业岗位)。经初审合格者,医院将尽快发出面试通知,资料恕不退还。地址:西康路266号四楼人力资源部邮编:200040联系人:刘老师、严老师电话:61578143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