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招聘人员
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1、医生(4人)住院医师(4人)任职条件:本市或外省市城镇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临床医学专业,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精神科主治以上职称年龄可适当放宽。外省市人员可协助办理人才居住证,进上海市事业单位编制,薪资待遇从优,详情可面谈。2、护士(6人)护士(6人)任职条件:本市城镇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中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护理工作经验,具有资格证书者优先。应聘者需提供材料:本市户口或户籍证明、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http://www.sdsgwy.com/。联系人:胡亦菲咨询电话:54490604地址:闵行区中春路9999号邮编: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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