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上海市民政第二精神卫生中心招聘人员
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及任职条件1、医生(3人)住院医师(3人)任职条件:本市城镇户籍或持人才居住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应聘者需提供材料:本市户口或户籍证明、个人基本情况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http://www.sdsgwy.com/。联系人:沈燕华咨询电话:68139425地址:浦东新区川周公路2607号邮编:20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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