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副主任医师岗位,职数1名;医师岗位,职数2名;护士岗位,职数3名;医学检验岗位,职数1名;药剂岗位,职数1名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1、招聘职位说明负责日常医疗、检验、护理等相关诊断管理工作及科研工作。如,要求医疗人员在科主任的指导下,负责完成本专业规定范围内的医疗、科研、预防 工作,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态度,参加医务值班、参加业务学习及病例讨论等相关业务。要求护理人员在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的领导和科主任的业务指导下,负 责完成护理相关工作。要求医学检验人员完成日常的血常规检验及生化工作。要求药剂人员根据医嘱进行排药。2、招聘对象与条件1) 副主任医师岗位:本市户籍或持人才居住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主任医生资格证书。2)、医师:本市户籍或持人才居住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优先。3)、护士:本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护理工作经验,具有护士资格证书者优先。4)、医学检验:本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医学检验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医学检验工作经验,具有资格证书者优先。5)、药剂:本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药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资格证书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邮寄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闵行区中春路9999号人事科收。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2、资格审查上海市民政第一精神卫生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3、面试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名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4、身体检查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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