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2012年招考100名人民警察学员
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1、被本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2012届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2届春季毕业的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 2、被本市普通高校和上海考生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高校集体户口除外)的2011届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其中,包括2011届春季毕业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 上述报考对象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网络学院、函授教学及其他非全日制教学的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式详见招考政策问答);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监狱劳教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7、考生应具备的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1)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 (2)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 如果未取得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的考生,须于2012年3月17日(周六)9:00参加上海政法学院组织的与该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一次,且成绩合格。考试地点:上海政法学院主教学楼A座516-519室(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泗陈公路口)。 考试报名办法 (一)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审核确认、缴费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12日(周一)10:00至3月16 日(周五)12:00,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shacs.gov.cn/)和上海“21世纪人才网”(http://www.21cnhr.gov.cn/)。现场审核确认和缴费的时间:2012年3月17(周六)至18日(周日)9:00至16:00。现场审核和缴费的地点:上海政法学院庸夫楼101室。网上下载准考证时间为3月23日(周五)10:00至18:00。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如实填写《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考试报名表
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本次考试分笔试、面试。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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