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您关注:上海市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派遣制人员招聘启事
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0-23日上午9:00—下午4:00现场报名;
2. 报名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真北路2100号近铜川路)
(交通:公交727、62、750、562、63路)
3. 报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
笔试定于2010年11月27日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于2010年11月30日公布,可以通过普陀区政府网站查询或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
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许可证号:普陀003(人才)】受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17名。
一、招聘岗位
普 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属房管办事处行政辅助人员5名、档案室行政辅助人员1名、信息管理辅助人员1名、市场管理辅助人员1名、住宅配套管理辅助人员 1名、信访接待辅助人员1名、普陀区住房保障中心行政辅助人员4名、普陀区房地产测绘中心行政辅助人员1名、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行政辅助人员2名。
二、岗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非农业人员;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能履行职责和保守工作秘密;
4.年龄要求:35岁以下社会人员;
5.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以上;
6.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较好的计算机操作和应用能力。
三、招聘岗位说明
1.招聘职位: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下属房管办事处行政辅助人员5名
专业要求:法律、行政管理或相关专业。
岗位职责:能熟练掌握运用房地产相关政策法规,独立开展物业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
2. 招聘职位: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档案室行政辅助人员1名
专业要求:档案管理等相关专业,具有档案管理资格证书者优先。
岗位职责:能熟练掌握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政策法规,独立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3. 招聘职位: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信息管理辅助人员1名
专业要求:计算机或信息工程、网络应用专业。
岗位职责:能熟练掌握计算机相关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独立开展计算机网络、计算机设备和信息系统的应用维护和开发等工作。
4. 招聘职位: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场管理辅助人员1名
专业要求:法律专业或房地产管理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职责:能熟练掌握运用房地产相关政策法规,独立开展房产市场的行政管理等日常业务。
5. 招聘职位: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宅配套管理辅助人员1名
专业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道路桥梁等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岗位职责:能熟练掌握运用房地产相关政策法规,独立开展新建住宅公建及市政配套管理工作。
6. 招聘职位: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信访接待辅助人员1名
专业要求:法律专业或相关专业。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岗位职责:能熟练掌握运用房地产相关政策法规,独立开展信访事项的受理、登记等日常信访工作。
7. 招聘职位:普陀区住房保障中心行政辅助人员4名
专业要求:法律专业或相关专业。
岗位职责:能熟练掌握运用房地产相关政策法规,独立开展住房保障对象申请受理及复核工作。
8. 招聘职位:普陀区房地产测绘中心行政辅助人员1名
专业要求:工民建、测量等相关专业。
岗位职责:能熟练掌握运用房地产测绘相关政策口径并能熟练使用CAD系统软件,独立开展房地产测绘作业等工作。
9. 招聘职位:普陀区土地发展中心行政辅助人员2名
专业要求:规划或工业与民用建筑及相关专业。具有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储备工作经验或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者优先。
岗位职责:能熟练掌握运用房地产相关政策法规并能熟练使用CAD系统软件,独立开展测算、土地储备方案制定等工作。
四、报名事项
1. 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0-23日上午9:00—下午4:00现场报名;
2. 报名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真北路2100号近铜川路)
(交通:公交727、62、750、562、63路)
3. 报名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岗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2张。
五、考试事项
1. 笔试定于2010年11月27日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于2010年11月30日公布,可以通过普陀区政府网站查询或普陀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
六、人员录用
1. 笔试成绩合格者,经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
2. 根据考试、面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录用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与上海普陀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统一派遣到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辅助岗位工作。
七、相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其到岗位后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派遣制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考咨询
1. 招聘信息详见:www.ptq.sh.gov.cn(普陀区政府网站)
www.shrc.com.cn(上海人才网)
2. 咨询电话:52564588转1078 孙小姐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上海市科协部分事业单位2010年招聘公告 下一篇:上海海关关于发布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