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有关主考学校:
为适应国家法律、政策的变化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1月开始,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经济法学课程(课程代码:8265),具体规定如下:
一、课程和使用教材调整见下表:
二、已取得国际经济法学课程(课程代码:8265)合格成绩的,可顶替国际经济法概论课程(课程代码:0246)。
三、凡涉及该课程的专业,港澳生毕业学分要求作相应调整。
信息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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