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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06年下半年自考毕业手续办理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从市招考办获悉,2006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手续将于12月15至18日进行。市招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因此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准考证亲自到深圳市招考办指定地点领取。

记者了解到,凡是已按广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考完规定应考的所有课程,所有合格科目的成绩均在同一个准考证号中的考生或者有违纪记录,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的考生,未办理过该专业的毕业证,即可申请办理毕业手续。已用于办理毕业手续或已转出外省的成绩,不能直接用于毕业申请。

市招考办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申请毕业手续的考生需首先要在12月15至17日自行上网,进行网上申请毕业登记,并打印《毕业生登记表》(网址:www.stegd.edu.cn/selfec/Index.jsp)。然后在12月15至18日到福田区八卦路610栋四楼柏泰自学考试辅导中心提交毕业生材料,为避免考生集中在同一时间前往办证,减少等候时间,12月16日上午办理会计、法律、学前教育专科申请,下午办理行政管理、汉语言文学、护理学专科申请,12月17日上午办理英语、日语、计算机应用、公商企业管理专科申请,下午办理所有其他专科专业申请,12月18日上午办理会计、法律、英语本科申请,下午办理其他所有本科专业申请,12月19日办理所有独立办班专业申请。办理处每天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00~6:30。

该负责人还提醒考生,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其原有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除广东省自考委颁发的自考大专毕业证书外,均需自行提前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或委托省学历认证中心深圳代办点办理,需提交认证证明。如考生尚未办理认证的,也可委托深圳柏泰自考辅导中心代为交验。国家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因此考生应亲自领取。

来源: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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