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试点高校“学分制学费”引争议:改革就是合法化“涨学费”?
新华网济南9月12日电(记者 娄辰)山东7所高校今年起将过去固定的按学年收费改为弹性的按学分收费。根据相关规定,改革后的“学分制学费”不得超过“学年制学费”110%。山东有关部门表示,2014年起将总结试点经验并逐步推广。有学生及家长质疑,“学分制学费”无异于变相涨价,高教改革不能止于收费。
质疑:变相涨价还是高教改革?
“今年学费比往年高了不少!”山东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新生王玉明说,上届学生学费为4400元,而他入学时交了学费5400元。据了解,山东大学作为山东省首批试点“学分制学费”的高校之一,在本科新生缴费须知上说明:新生学费为预收,将来多退少补。
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了解到,从今年起山东省在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试点收费制度改革,将过去固定的按学年收费改为弹性的按学分收费。“学分制学费”包括两部分,其一是专业注册学费,这部分按照学生实际在校就读的学年计收学费;其二是学分学费,将按照学生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学费。专业注册学费标准、基本学分数量以及单位学分收费标准均由试点高校自主确定,但“学分制学费”不得超过“学年制学费”110%。
据介绍,山东此次高校收费制度改革的原则包括:扩大高校价格自主权,逐步形成科学规范、富有活力的高等教育收费机制;鼓励优质高校、优势学科、特色专业优先创新发展,形成合理的比价关系。
“学分制学费”改革政策一出,立即牵动了学生及家长的敏感神经。济南市学生家长项先生说:“既然‘学分制学费’可以在‘学年制学费’基础上上浮10%,同时又将收费标准下放给各个高校,这不就等于为高校学费涨价提供‘制度保障’吗?”
据了解,2007年教育部曾要求高校收费标准保持5年稳定期,目前这一期限已过。湖南、四川、广东等省已出台了高校学分制收费政策,广西也已对公办普通本专科学费标准进行了普调。
回应:“学分制学费”重在“学分”
据介绍,山东现行高校收费标准是2000年制定的,之后再没调整,积累了较多矛盾:一是基本学费标准偏低,居全国第26位;二是学费结构不合理,专业学费分类不科学、院校间学费差别小等;三是部分专业学费减免政策不完善等。
“学分制学费”改革之后,“211”“985”高校的收费会高于省属、市属高校,特色专业、就业率高的专业收费会提高,而诸如考古等冷门专业、农学等社会短缺人才的艰苦专业,会降低收费,甚至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目前山东80%以上的高校实行了学分制教学管理,但其实质是“学年学分制”,只是学校为开设的课程赋予一定的分值,学生只要按规定上完这门课,并通过考试就可获得相应的分值。山东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副处长李霞说,“本质意义上讲,这与学年制区别不大。”为此,山东将在高校推行彻底的学分制改革,相关文件最迟10月份出台。
李霞说,对高校来说,实行完全意义上的学分制改革,意味着学校教学管理的系统性变革。比如,80%以上的必修课要实现同一门课程2名以上教师授课,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段和上课教师。“选什么课、选几门课、上哪位老师的课,学生都可自主选择。”
专家:改革不能止于收费制度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包括学分制学费在内的学分制改革,符合现代高校发展的趋势。几乎所有世界一流大学,都会实行完全学分制。在我国,这项改革之所以会引来争议,背后的根源是大家对高校的不信任,不信任的原因是高校的很多配套改革并没有跟上来。在这种情形下,学生和家长害怕高校变相涨价,担忧自己的权利受损,是很正常的心理。
学分制核心是选课制,曾有人把学分制形象地比喻成“教育超市”,学生上课就好比在超市选购商品。一些地方在推行“学分制学费”时,对“教育超市”自身的改革并没有跟上。
“解决问题不能只是单一实施某项措施,而是配套改革要跟上来。比如完全学分制改革,必须要和学生自治、学术自治、教授治校结合起来实施。否则,每一项单一的措施都会在现实中遇到种种障碍。”熊丙奇说。
山东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志业认为,弹性学制是学分制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志,而一些现实因素还制约着弹性学制的实现,事实上也制约了学分制改革。比如就业派遣证问题,每年6月是学生正常毕业时间,相关部门将统一发放派遣证,有了这个证,学生才可以迁户口、签合同、计工龄,不能及时拿到派遣证,提前毕业的意义就将“打折扣”。另外,教育部每年10月至12月才能把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信息上传网站,用人单位无法及时核实提前毕业学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真实性。
“高校必须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制定与学分制管理相适应的教学管理、收费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学籍管理、选课管理、实验室管理、成绩管理、教学质量管理等规章制度。”熊丙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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