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上半年申办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办毕业手续的条件:
1、已按广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考完规定应考的所有课程(含实践课)。
2、考生所有合格科目的成绩均在同一个准考证号中(如存在不同准考证号的,或者有的课程是在外省参加考试通过,并已在5月1日前在我省办理了转考、免考手续,将所有成绩汇总在一个准考证号中了)。
3、因考试违纪作弊受到省考办 “推迟一至三年毕业”处分的考生,推迟时间已达到规定的期限。
4、持广东省其他市的准考证的,如最后一次考试(含实践课和毕业考核)是在深圳进行,则可在我市办理毕业手续;否则,必须回原准考证所在地办理毕业手续。
二、 申办毕业手续时间:
2006年6月15~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6:30。申办毕业手续地点:柏泰自学考试辅导中心(福田区八卦路610栋四楼)。
为避免考生集中在同一时间前往办证,减少等候时间,将考生办证时间安排如下:
三、 需提供的资料:
1、专科: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转考、免考的,须提供经省考办批准的转考、免考登记表(复印件);
2、本科:基本材料与专科相同;另外,还必须提供原有学历证书(专科或以上)以及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验证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验证要求详见第六条的《关于办理本科毕业手续考生的原有证书验证的说明》)。
四、办理毕业手续的程序:
五、有关说明:
1、关于办理本科毕业手续考生的原有证书验证问题的说明:省考办规定,办理本科毕业手续的考生,其原有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除广东省自考委颁发的自考大专毕业证书外,均需自行提前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联系电话:020-37626810;或委托省学历认证中心深圳代办点办理(地址:深圳市人民北路书院街6号原财经学校综合楼二楼服务大厅,电话82294164)。办理本科毕业手续时,需提交认证证明。如考生尚未办理认证的,也可在申办毕业手续同时,委托深圳柏泰自考辅导中心代为交验(个别考生的证书验证需要较长的时间,可能会对当次的毕业造成影响)。委托代办学历认证手续的考生请注意以下事项:⑴。需交纳认证费(省学历认证中心只开总发票,如需单独开发票的,请自行前往广州认定,并将认证结果于6月20~21日交市自考办)。⑵。考生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由办证点复印1份后退还考生,同时考生要认真填写《学历鉴定申请表》上的各项信息一并交给认证代理点。
2、毕业资格的审核权在省考办。市自考办的工作主要是整理并上报材料,能否毕业由省考办审定。考生如对本人个别课程是否符合毕业要求没有把握,应及时做好按广东省现行要求考齐所有课程的后备安排。如经省考办审核本次未能获得毕业证书的,无论何种原因,今后申请毕业时,仍须按以上程序,再次办理毕业手续。
3、领取毕业证书的要求:
(1)领证时间:2006年10月,考生可于10月初拨95000333“ 、”960900“或上深圳招考网(www.51a.gov.cn)查询。
(2)领证方式及地点: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亲自到深圳市招考办领取。
(3)按教育部规定:自考毕业证只发一次,遗失不补。因此,毕业证只能由考生本人来签领。如确需他人代领,必须出示经公正的委托代领申请书。
附件一: 《深圳市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申请表》
备注:(1)此表可自行下载,也可在毕业手续办理点领取。
(2)考生必须认真填写此表,并凭此表打印《毕业生初审表表》。
(3)主考学校代码可从《广东省自学考试主考学校代码表》中查找。
附件二:
广东省自学考试主考学校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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