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自考办关于毕业手续办理的规定,自学考试考生在申办毕业手续之前,必须对个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进行确认,发现有误的,应及时办理考籍数据的更正手续。但在实际工作中,个别考生由于疏忽,没有按要求对考籍数据进行认真检查并及时更正错误,直到领取毕业证书,有的甚至是使用毕业证书时才发现有误,要求更正。根据省考办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市自考毕业证信息更正的办法通知如下:
一、考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必须准确录入个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如考试过程中发现信息有误或各种原因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到深圳市自考办办理资料变更手续,否则会影响毕业证信息的准确性。因考生本人原因而导致信息错误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已办理了毕业手续,但证书信息有误需更正的考生,应在毕业证书显示的毕业时间起1年内到深圳市自考办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受理。市自考办受理更正申请的时间为:每年2月20~25日和8月20~25日的工作日。
三、申请更正毕业证书信息时,考生须将有错误的毕业证书原件、毕业生登记表原件交回市考办;姓名、身份证号码有误的,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和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规格均为A4纸)。
四、省自考办将在考生提出更正申请后第二个月起的30个工作日后60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理毕业证书的更正手续。更正结果由我办按考生登记的联系电话通知考生。
五、毕业证书数据更正后,由省考办上报全国考办,统一更正有关毕业生信息网上该考生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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