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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2011年10月自考温馨提示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6

各位考生朋友:

欢迎您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预祝您取得好成绩!

请每位考生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自觉维护自学考试的品牌和信誉。还请您抽空阅读以下信息。

一、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或《广西农行自考卡》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一)若遗失《准考证》或《广西农行自考卡》者,请在参加考试前两天到我院自考科办理《准考证》。

(二)若遗失居民身份证或身份证过期者,需到户口所在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现役军人(武警)可用《士兵证》、《军官证》或《警官证》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交卷出考场的时间规定:根据教育部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考生提前交卷出场,不得早于本人当时所考科目考试结束前的30分钟。即上午8:30开始考试,11:00结束,考生在10:30以后才能交卷出场。下午14:00开始考试,16:30结束,考生在16:00以后才能交卷出场。

三、报考下列课程的考生,须携带2B铅笔、垫板、塑料橡皮擦和削笔刀等参加考试。

四、考生不得携带以下类型的计算器进入考场:(1)含有记事功能、翻译功能或类似这些功能的计算器;(2)按键上印有全部26个英文字母的计算器;(3)按键上印有汉字偏旁部首的计算器。

五、本院的主要工作安排(若有临时变动,以当时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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