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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市儿童福利院2014年招聘信息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招聘岗位

保育员2名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9月29日至2014年10月31日(不包括双休日及国定放假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16:30。

报名地点:海宁市儿童福利院(塘南东路503号)。

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儿童福利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作风正派,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2.保育员岗位要求:18—45周岁(1968年9月29日至1996年9月29日期间出生),嘉兴市户籍,初中及以上学历www.sdsgwy.com。

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两张,并填写《海宁市儿童福利院编制外岗位合同工招聘报名表

2.考试。考试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如报名人数超过或等于应招人数10倍的,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笔试总分100分,内容为社会综合知识。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排位在前)。如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www.sdsgwy.com。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如报名人数不到应招人数10倍的,采用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3.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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