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聘条件
1.年龄一般在18—70周岁之间,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并自愿参加人力社保系统政风行风监督检查;
2.廉洁自律,有较好的政治素质,无违纪违法记录;
3.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正义感和责任心,敢于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作斗争;
4.关心人力社保事业,有一定的参政议政、协调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
选聘人数
将从自愿报名人员中选聘20人担任政风行风监督员。
聘期
聘期为2年,自受聘之日起计算。如不能正常参加政风行风监督活动、或不宜继续履行政风行风监督工作职责,经人社局讨论,可提前解聘。聘期届满,根据任期内工作情况,如受聘人申请继续从事人力社保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工作,经人社局讨论,可以续聘www.sdsgwy.com。
政风行风监督员的权利与义务
政风行风监督员的权利
1.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现场检查、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人力社保窗口单位等进行明查暗访,参与人事考录工作的监督,办理人社局委托的其它有关事项。
2.根据人社局安排,出席或列席有关人力社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会议,了解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的部署,听取情况通报,参加相关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研讨;
3.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社局反映、传递自己或他人对人力社保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听取有关方面关于调查处理结果和整改情况的反馈,但不参加具体问题的处理;
政风行风监督员的义务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不以监督员的身份办理与职责内容无关的事项;
2.敬业奉献。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公益事业,廉洁奉公,积极参加人社局组织的有关活动,实事求是监督检查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及时报告工作情况;
3.客观公正。注重实地调查了解,真实反映问题,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4.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不以政风行风监督员身份谋取私利,自觉维护政风行风监督员的良好形象,严禁向他人私自透露明查暗访和评议的有关情况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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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程序
1.报名申请:有意报名担任政风行风监督员人员需填写《天台县人力社保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申请表
地址:行政中心17楼1705室
联系人:梅健彬 电话:83930813、12333 传真:83930587。
电子邮箱:ttjcfzk@163.com。
2.资格审核。人社局将专门组织人员,了解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对其资格进行审核,经人社局党委会讨论,决定聘任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3.聘任发证。对公示无异议者,人社局颁发天台人力社保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聘用证书,并组织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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