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程序与办法
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本次报名采取邮寄的方式。报名材料以寄信地邮戳时间为准,自招聘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9月20日止,逾期者视为无效报名。
来信请寄:杭州市西溪路525号C座801室浙江省文化艺术研究院办公室(邮编:310013),请在信封上注明应聘,本院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能反映个人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论文报告等)。
(4)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二张。
以上材料各提交一份(套),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我院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在网www.sdsgwy.com上统一公布。
4、招聘岗位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按通过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人数组织考试。
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初定于2014年9月下旬或10月初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另行公告。
笔试主要考测应聘者专业理论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
笔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答辩。应聘者就本人对应聘岗位的认知、相关领域科研经历、学术成果及岗位工作所需专业的发展规划等进行陈述,接受开放性提问。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学术水平与岗位的契合度。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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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院将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主管部门网站(http://www.zjwh.gov.cnwww.sdsgwy.com,“招聘信息”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525号C座8楼(邮编:310013)
咨询电话:0571-87381270(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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