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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春季浙江平阳县取得教师资格证对象领证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领证对象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合格对象。

领证时间

2014年6月25日(星期三)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领证地点

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222室(昆阳镇西坑路37号)

注意事项

1.领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2.如须他人代领,须持资格证所有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和代领人本人身份证。

3.非国家统考、直认对象,还需携带“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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