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考试中心文件要求,我市决定在2005年7月安排部分全国统考课程考试。现就本次考试报考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考试中心新自学考试管理系统的要求,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都必须提交规定格式的电子相片,才能进行报名和报考。请准备参加2005年7月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又尚未拍摄电子相片的考生在5月8日前到我市的符合标准的电子相片数据采集处理点拍摄电子相片,在往次报考中已经拍摄电子照片的考生不须再拍。
二、报考方式和报考安排:
1.报考点报考(集体和个人报考均可) 报考日期:2005年5月8—9日
2.互联网报考(http://www.gzzk.com.cn) 报考日期:2005年5月8—15日
考生报考时只能选择一种方式并在一个点内一次完成报考。
三、报考范围:凡持有广东省自考各专业准考证的考生均可报考,不接受新生报考。
四、考试时间:2005年7月2—3日。
五、报考地点:见附表一、二。
六、考试时间和考试课程安排: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见附表三。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表一:广州市老城区部分全国统考课程报考点一览表
附表二:广州市各区、县级市部分全国统考课程报考点一览表
附表三:2005年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全国统考课程加考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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