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名。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身体健康、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具有与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职(执)业资格的取得时间以及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并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应聘人员为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的,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学籍,并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2日。
2、报名办法:从附件中下载报名表,填完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和学生证;应聘人员为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的,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学籍)、职(执)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syjs1234@126.com,邮件主题必须标明“事业单位招聘+应聘岗位+姓名”。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向初审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认定烹饪专业教师岗位为长期招聘不足的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同时在全国招聘信息公共服务网(http://www.cjob.gov.cn/)上发布。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和考试时间将于报名时间结束后一周内在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nbsj.com/)上公布并电话通知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办法进行。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学院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推荐表和学生证;应聘人员为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的,报名时提供国境外院校学籍)、职(执)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等原件到学院院办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具体详见准考证。
2、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专业技能测试的内容为试教,即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专业技能、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进行综合测试,试教考试总分100分,试教考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学院会提前1天布置相应的教学内容让考生准备。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3、成绩
总成绩为面试成绩的50%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总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和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考核人员的名单于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在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商业技师学院网站上公布。
宁波市环城西路南段138号,浙江商业技师学院院办;联系人:季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574-87113668,0574-87114098(传真);邮箱:syjs1234@126.com http://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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