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因工作需要,决定招聘驾驶员1名(临时用工),
招聘对象和条件:
1、持C1及以上驾驶执照5年以上,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且近三年未发生交通事故。
2、高中以上学历,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3、丽水市户籍且在市区有固定住所。
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带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学历证书、近三年未发生交通事故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于2014年5月13日至16日到丽水市纪委办公室(市行政中心14楼1410办公室)报名,逾期不受理。退伍复员军人需提供相关证件及复印件1份。联系电话:2098613。
录用办法
经路试、面试、政审后,择优录用。在同等条件下退伍复员军人优先。
有关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与本单位编外用工同等。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察合格,按《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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