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岗位及名额
选调范围对象
各乡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报名基本条件
1.在同一乡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年限不少于三年;
2.男50周岁(196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6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
4.原则上本人所学专业或目前从事的工作岗位应与选调岗位相对应;报名安监、城建岗位的,所学专业可以适当放宽;
选调程序及办法
本次选调由组织推荐和本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调采取面谈、考核比选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比选办法附后);面谈成绩与考核比选分数比例分别为6:4。凡符合条件者,于2014年5月19日—23日,持本人身份证、单位同意参加选调报名证明,在同一乡镇事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年限及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考核比选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到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科报名。报名后组织面谈与考核比选,面谈时间另行通知。根据面谈与考核比选综合成绩,由组织、人事部门及用人单位择优确定选调人选。被选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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