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招聘办法和步骤(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7日至4月27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海曙区和义路129号6楼,电话:0574-87287693,联系人:沈老师;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教科网(http://www.nbedu.net.cn) (www.sdsgwy.com )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携带学生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和学术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5、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站上(http://rsc.nbedu.net.cn/)公布。(二)考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由宁波市教育局会同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具体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试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列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教育人事网公布。公示与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教育人事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联系电话:89183384(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符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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