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一)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二)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本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毕业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历届毕业生;(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校级优秀师范类本科及以上201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与履行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13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二)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要求2014年8月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求在报名时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三)专业对口。所报考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规定的学科对口;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再受理。2.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云宾路18号)3.报名方式:应聘者可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如实填写《江山市2014年度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
(二)资格初审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三)面试、技能测试所有初审通过的毕业生,直接进入面试测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思想等内容,面试总分100分。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四门学科除面试外,还须进行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分100分,技能测试分计入面试总分,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分=面试分×50%+技能测试分×50%。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中小学音乐、美术、体育和信息技术四门学科以技能测试分高的排名在前;其它学科同分人员组织进行试讲测试,以试讲测试分高的排名在前。面试采取合格控制线,面试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其它事项(一)若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毕业生主动放弃的,不进行递补录取。(二)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如发现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组织调配、不按时报到的毕业生,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安置后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一年期满后经所在学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联系办法联系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云宾路18号);http://www.sdsgwy.com/联系电话:朱老师:0570-4071670;黄老师0570-4965212。
浙江省江山市优秀高校毕业生2014年招聘70名部分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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