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粤考试中心[2004]188号文件要求,我市决定在2005年1月安排部分全国统考课程考试。现就本次考试报考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考试中心新管理系统的要求,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考生都必须提交规定格式的电子相片,才能进行报名和报考。请准备参加2005年1月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又尚未拍摄电子相片的考生在11月18日前到我市的定点摄像点拍摄电子相片(在往次报考中已经拍摄电子照片的考生不须再拍)。
二、报考方式和报考安排:
1.报考点报考(集体和个人报考均可)报考日期:11月21—22日
2.互联网报考(www.5184.com 或 www.gzzk.com.cn)报考日期:11月21—30日
三、报考范围:凡持有广东省自考各专业准考证的考生均可报考,不接受新生报考。
四、考试时间:2005年1月15—16日。
五、报考地点:见附表一、二。
六、考试时间和考试课程安排:见附表三。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附表一:老城区部分全国统考课程报考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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