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一)招聘范围和对象:1、具有宁波市户籍(以2014年1月6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部分职位面向浙江省或全国);2、象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在象山)不受现户籍所在地限制;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用原已取得的学历或研究生学历报考,户籍不限;4、截止2014年1月6日,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硕士、博士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录用单位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二)招聘条件:考生在报名之日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且要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要求。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说明。招聘计划2013年象山县发展改革研究院等3家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9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招聘办法和步骤(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14年1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月6日下午17:00。2、报名地点:象山县人力社保局后幢四楼会议室(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3、报名办法:下载并填好《象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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