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职位和数量
招聘条件
招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三)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有岗位服务期限限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当地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书面同意。
(四)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期计算统一截止到2013年12月16日。
招聘程序和方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应届生需要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高教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电子邮件方式报名:从本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丽水市广播电视总台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审核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三倍的、少数特殊的专业岗位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二倍的,不予开考。
(二)考试
1.“记者编辑1、记者编辑2、摄像记者、后期制作”岗位的考生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①记者编辑岗位考生到新闻现场进行采访,采访结束后写一篇新闻稿。
②摄像记者岗位考生到指定现场拍摄电视画面并写一篇新闻稿。
③后期制作岗位,考生对电视素材进行剪辑,使其成为一个完整的作品。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70%。
(2)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开考比例为1∶2的按1∶2)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采用结构化面试,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2.电视播音主持1、电视播音主持2岗位考生采用专业面试,面试分为演播室播音和现场出镜两部分进行,成绩各占50%。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60分为合格线。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78—2667009、2667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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