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公道正派,遵纪守法,事业心、责任心和工作适应性强,身体健康。
2、金华市(含各县、市、区)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除外)。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与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5、具备法定的仲裁员任职资格条件,具有实际办案工作经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6、专业问题由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26日至27日8:30-11:30,14:00-17:30。
2、报名地点:金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金华市双溪西路150号五楼,青少年宫西侧)(www.sdsgwy.com)。
3、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任职资格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其他事项
考试、体检、考察等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喻英欢,联系电话:826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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