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沟通能力,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2.年龄、户籍:30周岁及以下(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金华市范围内的社会人员。
3.、学历、专业: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求为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材料化学、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应用化学专业。
4.有关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在金华人才市场(丹溪路1195号)(www.sdsgwy.com)二楼报名。
2.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简历,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报名时收取考务费80元/人。
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科目)、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占30%,专业知识科目占30%、面试占40%计入总成绩。
1.专业知识科目考试范围为: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材料化学、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应用化学、环境监测、环境保护等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2013年10月19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考核。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hlss.gov.cn/)
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单位地址:金华市环保综合大楼
联系电话:0579-82181508、82181506
传真:0579-8218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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