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热爱文物事业,政治、文化素质好,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敬业精神以及团队协作精神,具备所聘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口齿清楚,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热爱讲解工作。
2、年龄、户籍:2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在金华市范围内的社会人员。
3、学历、专业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二周年以上文物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3年9月1日止)。
4、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 9 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在金华人才市场(丹溪路1195号二楼)(www.sdsgwy.com)报名。
2、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证书查询结果)、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3、报名时收取报名考务费80元/人。
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科目)、面试。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科目占30%、专业知识科目占30%、面试占40%计入总成绩。
1、专业知识科目考试范围为:文物保护、太平天国史及讲解员的相关专业知识。
2、笔试。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 3倍及以上进入笔试,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 倍的,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时间2013年 10 月19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考核。面试三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成绩可在以下网站查询: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jhlss.gov.cn/)
金华人才网(http://www.jhrcsc.com/)
联系人:柳璐 联系电话:82338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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