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名额:10名(男性)
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城管执法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刑事处分记录;
3、全市范围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满二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在编城管执法队员年龄放宽到37周岁以下(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历年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6、配偶、直系亲属中没有犯罪受刑事处分或在押人员;
7、身体健康,能适应城管执法工作。
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至2013年9月30日止。
2、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办法。现场报名者到江北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报名,网上报名者用电子邮件发送至江北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邮箱(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仅限网上报名)。
3、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 报名表;
(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现任领导职务者,提供领导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
(4) 身份证、执法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6) 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
上述资料,网上报名者可先提供复印件,通过邮寄(时间以寄出的邮戳为准)或传真至江北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处。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核对原件(报名时已提供原件者不再核对)。经资格审查,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发给同意参加面试的通知。
(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为不合格并取消选调资格。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和业务能力、举止仪表等。
其它事项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人数不足岗位要求,酌情减少选调名额。
(三)确定考察对象后,考察对象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考察并选调的证明。如未能出具单位同意证明、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在体检合格者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槐树路22号102室;
邮编:315020;
电话(传真):0574—87676702(传真)
0574-87663345,0574-87387382;
办公室邮箱:jbcgzfzh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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