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招聘)对象
2013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基层卫生事业服务,且达到第二批理科录取分数线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学生。
招生院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
专业层次
临床医学本科,学制五年;中医学本科,学制五年;护理学本科,学制四年。
招录与招聘
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县(市、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并安排在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同时,定向培养基层社区医生(护理)工作实行招录与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
(一)签署意向。
6月25日~7月16日期间,符合条件的考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高考成绩通知单原件和复印件到桐乡市卫生局人事科(中山西路17号,市委党校斜对面)签署定向培养意向。联系电话:88029836,88022946,88022917,663535,663339,675510,640303。
(二)填报志愿。
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填报志愿。考生必须在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第二批录取分数线后,于7月17日8:30~17:30及时将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临床医学(社区医生)(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099,专业代码18)、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中医学(社区医生)(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116,专业代码01)、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护理学(社区护理)(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099,专业代码20)填报在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志愿。
(三)划取上线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市卫生局。(四)组织体检。
市卫生局、人力社保局根据各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按事业
单位招聘要求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按1:1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市范围公示3天。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卫生局商人力社保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
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各招生院校。
(六)学校录取。
各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之前,将各县(市、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七)备案。
录取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委培生名单抄送市卫生局、人力社保局备案。
费用补助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临床医学、中医学按5万元/人标准由市财政承担,护理学按4万元/人标准由市财政承担,具体补助办法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中明确。(www.sdsgw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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