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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舟山市委托浙江海洋学院2013年招生(招聘)护理专业高职专科生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招生(招聘)计划人数

2013年委托浙江海洋学院定向培养全市护理专业高职专科生计划38名(其中市本级21名)。招收层次为三年制护理专业高职专科学历。

招生(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立志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医疗卫生事业服务,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2013年报考普通高校的具有舟山市户籍的学生,其中录取到市本级的其户籍限定海(含临城)和普陀山。

5.参加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

6.年龄为21周岁以下(1992年6月21日以后出生)(www.sdsgwy.com)。

招生(招聘)程序

按照“先填志愿,后签协议,择优选拔”的原则,安排在高校招生的第三批提前录取。高考分数揭晓十个工作日内,广大有志于奉献卫生事业的考生先到户籍所在地卫生局(定海含临城和普陀山户籍的考生到市卫生局)进行报名登记。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并预签《护理专业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书

学习费用

经浙江海洋学院正式录取后,学生在校培养经费(三年学费约18000元)由委托培养用人单位同级财政统筹安排补助,市属单位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补助。具体办法:先由学生分学年支付给浙江海洋学院,由学校分年出具“护理生定向培养学费收款”票据,学生毕业取得学历文凭后凭“护理生定向培养学费收款”票据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先报销三学年学费总额的三分之二,余下的三分之一即6000元在学生毕业后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工作并取得执业资格后,再一次性报销。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及其它费用自理。

咨询电话:(0580)2261289、823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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