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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嘉县2013年招生(招聘)基层卫生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招生(招聘)对象

2013年报考普通高校,立志为农村卫生事业服务的本县户籍学生。其中报考定向培养本科的须达到第二批理科录取分数线;报考定向培养大专的须达到第三批理科录取分数线。

承办院校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临床医学、中医学本科,学制五年。

杭州师范大学,预防医学本科,学制五年。

浙江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临床医学大专,学制三年。

招生(招聘)计划

2013年全县定向培养计划总计31名,其中临床医学本科13名,中医学本科3名,预防医学本科5名(含欠发达地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2名),临床医学专业专科10名(www.sdsgwy.com)。

招生(招聘)程序

(一)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本科安排在理科第二批提前录取,专科安排在理科第三批提前录取。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填报志愿。

(二)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发至永嘉县卫生局。

(三)县卫生局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永嘉卫生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

(四)招生院校在相应批次招生工作开始前,将县卫生局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录取结束后,招生院校将录取的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学习费用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临床医学专科层次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定向培养农村社区医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临床医学、中医学及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层次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单位关于定向培养本科层次农村社区医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咨询电话

永嘉县卫生局:67205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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