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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卫生类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卫生类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考对象条件和要求

招考对象:为符合职位要求的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和执业资格的普通高校历届毕业生,青田县户籍或青田县生源(部分岗位户籍不限,详见招考计划),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1日后出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三年、现仍在岗的,年龄可放宽到45岁,但40岁以上的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

参加2013年青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医学院校毕业生集中公开招聘已入围、体检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具体招考计划和职位要求详见附表《2013年卫生系统招考计划

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

2、报名地点:青田县卫生局六楼会议室;

3、报名材料: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4、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考试、录取规定

1、笔试一门,以专业客观题为主(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各占50%)。笔试时间定2013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请于笔试前1天到县卫生局办公室领取笔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招考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告。

3、根据笔试成绩(按卷面总分折算为100分)×50%+面试成绩×50%折算总成绩,满分100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其它要求

1、经考试录用后,统一办理录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录用后即日起三年内不能按照聘用合同条款要求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终止聘用合同,不再续聘。

2、新录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县卫生系统工作服务期为五年。

3、报名按专业类别报名,经考试录用后,需服从组织统一安排。

咨询电话:6833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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