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招聘45名中小学教师
招聘对象和条件除上表所规定的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能服从组织分配,愿意到农村、海岛学校工作;(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四)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舟山生源或舟山户籍;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户籍不限。舟山户籍以2013年3月15日前户口所在地为准。(五)应聘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应聘其他岗位的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六)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前来应聘的,须提供主管部门同意应聘证明;(七)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15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报名办法(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形式,报名时间:3月15日—4月2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数应达到招聘职位计划数的2倍,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研究,被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可相应调整到其他岗位(具体情况另行公告)。1.网上报名填写《2013年舟山市普陀区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013年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教育局招聘45名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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