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招聘77名人员
一、招聘专业、数量及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数量、对象范围和学历、专业要求等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政治合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学历和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等要求;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12年12月31日,除2013年应届毕业生外的人员目前必须为在职在岗人员;2013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的程序为:(1)发布招聘公告;(2)报名及资格审查;(3)考试;(4)体检;(5)考核;(6)公示;(7)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设置
(一)考分计算。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成,分别占50%和50%。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采用一套试卷,内容为公共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的3倍确定面试名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其中岗位要求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报名者现场接受资格审核,合格者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
(三)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四)放射科、B超室、防保科、中医科等紧缺岗位和资格条件要求硕士(含)以上研究生及高级职称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的2倍酌情减少或取消录用指标,其他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的3倍,酌情减少或取消录用指标。
五、体检考核录用
(一)体检
面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的50%及面试成绩的50%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若都相同,进行加试。(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二)考核
考核对象在体检合格者中确定,考核工作由江北区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三)公示、录用
1、考核后,在考核合格者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波经贸人才网(http//www.nbjmrc.com,下同)和江北卫生网(http://www.jbws.gov.cn,www.sdsgwy.com下同)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如经调查核实确有影响录用问题的人员,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应届毕业生被录用人员不能按时取得报考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学历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或弄虚作假者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录用时间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录用人员由区卫生局统一调配。
2、因体检、考核对象放弃体检和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造成拟录用人员空缺的,由区卫生局商区人社局决定是否在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六、报名及其他要求
(一)凡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采取现场报名,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单位工作证明、各种奖励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江北区卫生局直属单位工作的人员先到本单位报名,由单位审核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公章,本人填写《2013年宁波市江北区卫生系统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二)报名时间:2013年3月5日至3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三)报名地点:宁波市经贸人才市场(槐树路88号)。
(四)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受理。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五)考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或江北卫生网公告为准。
(六)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3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七)准考证领取地点:江北区卫生局办公室412室(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8号,人民路口,华康家私城东)。江北区卫生局直属单位人员由各单位统一领取。
本次招考录用工作咨询电话:江北区卫生局,0574-87668281,传真:87351114。
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江北区卫生局设立监督电话:0574-87668284,区纪委电话:87668154,区人社局87668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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