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2013年第二批招聘教师
招聘计划
招聘条件考生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
5、报名资格审查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倍(招聘计划10名及以上的则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2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或2倍的,经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海区教育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二)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30%、70%计入总成绩。1、笔试。初定于2013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教育基础知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招聘计划6名及以上的则按1:2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1)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岗位的,面试形式为上课测试,上课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并按70%比例计入总成绩。上课测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2)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岗位的,面试形式为上课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并分别按50%、2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上课测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三)考核考试完毕,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30%+上课测试成绩×7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30%+上课测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0%”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上课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四)公示、聘用1、经体检、考核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定海区教育局网站、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发放《拟聘用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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