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2年6月11日至1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http://www.sdsgwy.com/
(1)宁波市第一医院:宁波市柳汀街76号,宁波市第一医院行政部二楼(活动中心),电话:0574-87304032、87085007,联系人:徐海娜老师;
(2)宁波市第二医院:宁波市西北街41号,宁波市第二医院人事科行政楼3楼302房间,电话:0574-83870619、83870621,联系人:史焱老师;
(3)宁波市妇儿医院:宁波市柳汀街339号,宁波市妇儿医院门诊4楼多功能厅,电话:0574-87083368,联系人:夏睿老师;
(4)宁波市中医院:宁波市丽园北路819号,行政3楼人事科,电话:0574—87089011,联系人:顾瑛老师;
(5)宁波市康宁医院:镇海区庄市庄俞路1号,宁波市康宁医院行政楼2楼人事科,电话:0574-86690956,13867850001,联系人:叶丹凌老师;
(6)宁波市急救中心:宁波市兴宁路57—1号,宁波市急救中心办公室,电话:0574-87849617,联系人:葛琳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卫生局网站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http://www.sdsgwy.com/,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协议书(应届生)、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现场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同时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标准按照浙财综字〔2007〕2号文件规定40元/科;未按时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经宁波市人社局同意,认定本次招聘市急救中心的急救医生和市康宁医院的特检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考指标数达不到3:1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此2个岗位的招聘信息将在丁香园生物医药科技网站发布。
本次招聘的护理(助产)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拟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6月15日前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及英语。对少量岗位(如:院办公室、人事、调度员、防治科(心理)岗位)的专业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和经济理论、法律常识、科技与人文知识等内容)。笔试每门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除护理、助产岗位按1:2比例其他岗位一律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在宁波市卫生局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招聘单位网上查询及单位电话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面试。考生可在6月30日前登陆宁波市卫生局网站查看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浙江省宁波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2012年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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