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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江东区卫生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公务员考试信息网提醒你关注:宁波市江东区卫生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6日-9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江东区卫生局人事办公室(江东区雷公巷113号后二楼),联系电话为:0574-87731039;

3、报名办法: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表2),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本人自行报名,每一个报名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

5、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和招聘单位出具的考务费收据到区卫生局人事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见江东卫生网(http://www.jdws.gov.cn)、江东人事人才网(http://www.nbjdrs.gov.cn)通知。

6、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酌情减少或取消岗位指标或名额。

为了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招考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1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对象范围和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9月6日-9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江东区卫生局人事办公室(江东区雷公巷113号后二楼),联系电话为:0574-87731039;

3、报名办法: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表2),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本人自行报名,每一个报名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

5、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凭身份证和招聘单位出具的考务费收据到区卫生局人事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见江东卫生网(http://www.jdws.gov.cn)、江东人事人才网(http://www.nbjdrs.gov.cn)通知。

6、为了体现公平竞争,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酌情减少或取消岗位指标或名额。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宁波市第六医院儿科和宁波健民肛肠医院的肛肠科岗位,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招聘可简化程序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笔试。笔试为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可在江东卫生网(http://www.jdws.gov.cn)、江东人事人才网(http://www.nbjdrs.gov.cn)查看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或综合成绩不到60分者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折算),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录取)。考生可登陆江东卫生网(http://www.jdws.gov.cn)、江东人事人才网(/)查看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

由区卫生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印发的《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

(四)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的程序、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区卫生局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区人事局核准后,在江东卫生网(http://www.jdws.gov.cn)、江东人事人才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相关待遇

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必须在3年内获得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3年内未获得相应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由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作纪律要求

1、在录用过程中,应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选拔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报考者有不符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咨询电话:87731039;举报投诉电话:87740856(区纪委)、87723905(区卫生局纪委)。

宁波市江东区卫生局

2010.08.27

附件1:江东区卫生局直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备注:如符合报名条件、身份为事业在编人员的高层次人才经考核合格者可直接采取商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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