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当前位置:查字典资讯网 > 公务员 > 浙江 > 2010年浙江宁波市文化广电资讯出版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告

2010年浙江宁波市文化广电资讯出版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告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附件: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要求及条件.doc

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为岗位的专业业务。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再进入下一个程序。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在宁波文化网(www.nb7000.net)查看。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7-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系电话为:0574-87189124;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和岗位

宁波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其中编外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对象范围和学历、专业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5月17-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17: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详见附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系电话为:0574-87189124;

3、报名办法:先从网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由本人自行报名,每一个报名者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4、用人单位将于2010年5月24-26日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将于2010年5月27日公布在宁波文化网(www.nb7000.net)。

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3:1,未达到比例的,则视情取消该招聘计划。其中文物科技保护、文物古建工程管理、舞台音响师、舞美设计、展示陈列工程监理属于紧缺岗位,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与招考岗位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按符合条件的考生人数进入考试程序。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安排见附表)

1、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为岗位的专业业务。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不再进入下一个程序。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在宁波文化网(www.nb7000.net)查看。

2、面试:依据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公布的报考职位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程序人员数量与招考岗位数比例小于公布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占总成绩比例详见附件。考生可登陆宁波文化网(www.nb7000.net)查看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不合格、资格复查或考核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并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与聘用

在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报市人事局核准,将名单在“宁波人事编制网”及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应届生签订就业协议。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条件相关说明

1、户籍以报名起始之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非应届毕业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1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其中研究生还需取得学位证书。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时间统一计算到2010年8月31日。

(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应聘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公示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并经核实的,不予录用。

(三)被录用人员录用后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监督电话:0574-87189122。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浙江省仙居县2010年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 下一篇:2010年浙江公务员面试真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