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教育局关于2010年招聘诸暨籍师范类毕业生的实施意见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制度,健全完善竞争上岗、按需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选用机制,不断提高师源质量,优化队伍结构,提升师资素质,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考对象
1、2010年诸暨籍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及本科为师范类毕业直接就读研究生的硕士学历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2、2009年未被录用的当年诸暨籍师范类毕业生和本科为师范类毕业直接就读研究生的硕士学历以上毕业生。
2011年开始,除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外,师范类毕业生招聘要求大学本科学历以上,不再招聘专科学历毕业生。
三、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具有师范类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因时间原因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允许其先申请应聘,但须在见习期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考岗位专业及数量
幼儿园:学前教育(25名)。
小 学:小学教育(12名)。
签约生:初等教育语文(23名)、初等教育数学(18名)、初等教育英语(9名)。
小学和中学共用岗位:语文(40名)、数学(35名)、英语(43名)、政治(10名)、物理(8名)、化学(6名)、生物(4名)、科学(6名)、信息技术(9名)、历史(2名)、地理(2名)、体育(18名)、音乐(6名)、美术(5名)、教育学(心理学)(5名)、财会(3名)、机械(数控)(2名)。
特殊教育:特殊教育(2名)
五、报名办法
1、毕业生报名时须同时携带下列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②学生证;③学校证明(须写明籍贯、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等内容,见附件样张);④入学前户口簿或入学前户口迁移证的复印件;⑤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⑥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
2、报名时须如实填写《诸暨市教育局2010年师范类毕业生招考登记表
3、毕业生所学专业和招考岗位一致(个别专业与文件所述岗位不符时,可按相近专业报考)。
4、报名时间:2010年2月3日至2月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报名。
5、报名地点:教育局会议室(滨江南路11号,建设大厦10楼右转)。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4月15日至16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组织考试
所有报名人员必须参加教育局组织的教师招聘统一考试。招考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办人[2010]10号文件印发的《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教师招聘笔试服务方案
1、考试时间:2010年4月17日(一天)
2、考试地点:诸暨市浣江初中(暨阳路219号)
3、考试科目:
(1)教育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及应用)。根据中学(中小学共用岗位)、小学(初等教育<签约生> 、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2)学科专业知识(学科知识与教学)。
学前教育、初等教育(签约生)、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社会)、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科学、信息技术、体育等学科考生须参加《教育基础知识
音乐、美术、小学教育、教育学(心理学)、财会、机械(数控)、特殊教育等学科考生只参加《教育基础知识
4、考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
(2)学科专业知识。包括所报考对应层次学科教学内容、高等师范教育对应学科内容(含教材教法)等。
5、有关说明:
(1)每科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2)参加一门科目考试的考生总成绩按卷面分数计算。参加两门科目考试的考生总成绩按《学科专业知识
(3)根据省教师招聘考试有关规定收取报考费,具体标准与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同。
七、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2、应聘人员报名申请;3、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4、组织考试;5、公布考试成绩;6、组织体检;7、审查考核;8、公布录用人员名单。
八、录取办法
1、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考学科的具体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上线人员。当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数时,差额1人录取。
2、对符合报考条件的省级优秀毕业生,确定上线人员时在总成绩中加3分;对获得硕士学历的研究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对本科毕业时获得省级优秀毕业生的硕士研究生在总成绩中加8分。硕士研究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2010年7月5日前向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供有关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公布的文件复印件。
3、组织对上线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确定初定录用名单。
4、根据初定录用人员档案等提供的具体情况,结合学校需求确定正式录用人员。正式录用人员必须在2010年8月1日前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5、就业单位的确定,根据教育局公布的具体岗位,按录用人员招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填报志愿的形式逐个选择就业单位。具体事项另行发文通知。
6、凡在大学期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至毕业时处分期限未满或尚未撤销的及未能正常毕业的,当年度不予录用。报名、考试、提供证书材料等环节上弄虚作假的不予录用。
7、当已录用人员出现自动放弃时,不另行补员。
8、对经考试未被录用的和未报名参加考试的诸暨籍应届本科学历以上毕业生,允许在下一年度师范类毕业生招考时再次报名参加竞聘。2009年未被录用,且在2010年的招考中再次未被录用者,不再参加2011年的竞聘。
九、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及时公布信息。为保证招考工作有序进行,教育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人事科、办公室、监察室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2010年1月下旬在相关媒体发布具体招考信息,公布相关招考政策,接受考生咨询。招考工作的考生成绩、体检、上线、录用名单及有关通知信息将在诸暨教育网发布。有关人员请登陆“诸暨教育网”(www.zjjy.com)右侧“公告栏”及时查阅。
2、 强化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实行公开招考择优录用的招聘办法,是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也是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社会群众十分关注。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招考方案经市编制机构和人事部门研究同意,整个招考工作在市人事部门的指导、参与下进行,并将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同志 全程参与监督。有关组织实施部门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保证招考工作合法有序、严密进行。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87011594 87029512。
以上未尽事宜由诸暨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1(学校证明样张):
2010年师范类毕业生招考学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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