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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卫生系统2010年招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2010年宁波市江东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甬政办发【2009】27号《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

三、程序和方法 1、发布招考公告:在宁波市卫生局(www.nbws.gov.cn)、宁波市江东区卫生局(www.jdws.gov.cn)上发布招考公告。

2、报名:随带身份证、户口本、学校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照2张、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荣誉证书 等相关资料到江东区卫生局现场报名处[宁波市第六医院(中山东路1059号)行政楼四楼会议室]报名,时间:2010年2月1日—2日(时间上午 8:30-11:00,下午1:30-4:00),笔试考务费40元/门。

3、笔试:如该职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的3倍,则酌情减少或取消录用指标。笔试形式为闭卷,主要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成绩各按百分制计,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面试:面试占总成绩的50%,以笔试成绩为准按招考指标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由区卫生局会同有关单位组成面试评委组,共同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口头表达、应变、分析的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等。面试成绩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5、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区卫生局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考指标1:2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6、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全部列入考察范围,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招考录用有关规定,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7、录用:根据管理权限,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张榜公布。7天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录用人选。

招考过程中各环节的结果都予以公示,详见江东区卫生局(www.jdws.gov.cn)。除明确招考单位的,其余录用人员由区卫生局统一调配。

四、相关待遇

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半年(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仍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必须在3年内获得相应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3 年内未获得相应执业(助理)医师证书的,由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五、工作纪律要求

1、在录用过程中,应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选拔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报考者有不符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六、其他事项

1、领取准考证、笔试时间等另行通知。

2、咨询电话:87731039、87996170;举报投诉电话:87740856(江东区监察局) 87723905(区卫生局纪委)。

江东区卫生局

2010.01.25

江东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计划

http://www.nbws.gov.cn/gggs_view.aspx?Id=253&CategoryId=12

2010年度江东区卫生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江东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考2010年应届毕业生及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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