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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莲都区招聘事业单位考试 11月6-7日报名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11月6日至11月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点),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区人劳社保局(丽青路25号5楼)仲裁庭。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技术资格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三倍的(其中招聘5名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不到招聘计划数二倍的),按比例分别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将在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报名人员资格审核合格者发给准考证。报名时需缴考务费80元/人(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证,经审核后可免除考务费)。

(二)笔试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二门;专业类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二门。笔试每门实行百分制,总分为2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考生凭笔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笔试后,按下列方法计算考生笔试成绩:综合类岗位按综合基础知识、申论各占50%的比例计算成绩,专业类岗位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各占50%的比例计算成绩,然后按招聘计划数1:3(开考比例为1∶2的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专业)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前人事部门可视情进行资格复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区政府门户网站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确定考试入围人员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体检由区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

(六)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丽水市莲都区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本公告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2278057、2278038举报投诉电话:2271516

丽水市莲都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二ОО九年十月二十七日

相关附件下载:

2009年区直各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需求计划申报表2.xls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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