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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水利厅2014年招聘人员专业测试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3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

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对应聘安徽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各岗位的人员,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专业测试,专业笔试主要考查考生所学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水平,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

1、对已参加全省统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考生,所报考岗位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考生最终成绩由统考公共科目、统考专业科目和面试按照35%、35%和30%合成。

2、对已参加全省统考公共科目的考生,且所报考岗位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数多于该岗位拟聘用计划数的,该岗位考生专业测试方式采取参加专业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进行,考生最终成绩由统考公共科目、统考专业科目和面试按照35%、35%和30%合成。

3、对已参加全省统考公共科目的考生,且所报考岗位资格复审合格考生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拟聘用计划数的,该岗位考生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最终成绩由统考公共科目和面试按照60%和40%合成。

专业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结构化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4年9月20日-21日进行,具体时间为9月20日下午14︰30- 16︰00进行专业笔试,9月21日8:30-17:30进行面试。考生请于20日上午12:00之前到省水利厅考务办公室(厅人事处901房间)报到,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3.参加面试的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面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面试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若干个面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如进入面试人员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包括专业测试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具体换算方法按照2014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水利信息网(http://www.ahsl.gov.cn/main/)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统考专业科目成绩或专业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由省水利厅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其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水利厅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4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51-62128077

监督电话:0551-6212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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