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含肥东县管理的在职在编教师)。报考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二)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三)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且普通话证书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四)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1、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模范教师、德育工作者或被授予地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2、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以上教坛新星、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地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六)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3、现役军人;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招聘岗位和名额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30人。招聘程序和办法(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9:00至4月23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月24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25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计划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为4月28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3、考生于5月7日至5月9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
(2)《学科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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