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的专业学科教师资格,报考高中教师需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初中教师资格可报考小学、幼儿教师岗位;(四)招聘的高中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省人社厅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规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辞退的公务员或被开除公职人员未满五年的,不得报考。报名事项(一)报名时间:2012年7月9日~12日;(二)报名地点:裕安区教育局五楼会议室(六安市天堂寨路)(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1、属全日制2012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对部分学校尚未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裕安区2012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
注:此表在报名前自行下载打印填写或到报名处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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