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乡镇卫生院2012年招聘2935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计划全省今年计划招聘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2935名,各县(市、区)招聘计划详见各市(广德县、宿松县,下同)招聘公告。
原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招募医药类大中专毕业生项目不再单独实施,一并纳入此次统一招聘范围。
招聘公告于3月19日在安徽医改网(www.ahyg.gov.cn、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ah.hrss.gov.cn)、安徽省卫生厅网站(www.ahwst.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安徽人才网(www.ahhr.com.cn)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各市招聘公告及招聘计划将于3月23日前在当地有关网站及媒体上发布。考务等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上述网站和各市、县(市、区)相关网站发布。)
对通过本次招聘进入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经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后,统一纳入编制内管理(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按当地公告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其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分结合、分级组织。
三、招聘方式
报考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按某一专业类别(以专业类别代码区分,下同)进行报名,待通过省统一笔试后再由所在县(市、区)按各个专业类别组织择优选岗或统筹调剂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四、招聘对象
(一)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资格者;
(二)具有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
(三)应、历届医药类、财会、计算机专业本、专科毕业生;
(四)护理、检验专业中专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基层医疗卫生事业;
(二)专业基础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其他相关要求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打破地域、户籍、身份等界限,欢迎外省、市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人员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本省已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在编在职在岗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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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聘步骤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3月26日9时至3月29日16时,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12年度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具体的专业类别(按专业类别代码报考),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县(市、区)卫生局、人社局负责,按规定程序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各县(市、区)要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计划表要求的具体条件,及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须在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在网审时注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的,应一次性告知缺失内容,并退报考人员补充;对咨询有关招聘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需作出规范性解答。3月30日18时前,各市完成所有报名资格审查工作。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3月30日16时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进行改报名;尚未审查或未予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30日16时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类别。
(三)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31日16时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报考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4月21日至4月23日期间,到考点所在市人事考试院(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同时均须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月18日至4月20日,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统一考试
实行全省统一招聘考试,在各个设区的市设立考点、考场。报考广德县、宿松县乡镇卫生院的考生分别到宣城市、安庆市所设考点参加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方式,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公共基础知识,满分80分;专业科目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4月22日上午8:00-9:00公共科目考试,考《医药卫生基础知识
具体考点: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前培训班。
5月上旬,报考人员可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个人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总分100分为全省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凡考试成绩达不到100分的报考人员,不予进入考察、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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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复审
各县(市、区)人社局、卫生局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专业类别以1:1比例确定和公布入围参加考察的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若出现总分同分情况的,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专业科目仍同分,按照皖人社秘﹝2011﹞26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员须在所在县(市、区)规定的时间内携带须提供的证件、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考察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考察前依报考同一专业类别人员考试成绩(须在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专业测试
各市在确保本市范围内统一要求的前提下,自行决定是否设置面试或技能测试等专业测试环节。如设置专业测试环节,须在公告中明确所辖县(市、区)入围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规定比例。
(七)选岗调剂
选岗调剂工作必须坚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和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尽可能满足各乡镇卫生院的用人需求,同时应兼顾考生意愿。各地选岗、调剂的方法、程序见各市招聘公告规定。选岗调剂时因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考察前依报考同一专业类别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有关事项
本《公告
咨询电话: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551—2663172(政策)
省卫生厅0551—2998023(政策)
省人事考试院0551-3457903,2862049(考务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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